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0年第8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交通运输部出台《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以后,完善了公路建设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了市场监管,规范了分包活动。近年来,从我区公路建设实际情况来看,工程分包具有普遍的市场需求,规范引导施工单位进行合理、合法的专业化分包既有利于施工企业的发展壮大,也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引导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因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区情实际,研究制定了《宁夏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细则》共19条。
一是第1条至第5条。主要明确了《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及适用范围,指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政策制度及分包专项工程类别与资格条件、统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对管理权限内的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分包活动进行监管,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二是第6条至第19条,主要规定了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明确发包人要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在招标文件中,要按照规定格式明确不得分包和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类别和范围,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对分包的歧视性条款。
明确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与分包人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承包人可以建立分包人“短名单”制度,选择长期合作的分包人。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和台账,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分包人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管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务合作企业收取管理费。
明确监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和台账,加强对分包人资格条件、分包合同的审查;核实承包人与分包人本单位人员身份,并依据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施工进行监理。发现承包人违法分包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发包人处理。
三是有关附件,共包括3个附件。附件1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专项工程类别与资格条件》,用于明确分包的范围和资格要求;附件2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表》,用于规范施工分包报备程序;附件3是《宁夏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用于规范施工分包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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