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贫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1.投保范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均可作为本产品的被保险人。
2.保额和保费标准:该保险每年保费为45元/人,最高累计赔付限额为100000元/人。
3.大病医疗费用报销规则:对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费用中,按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扶贫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补偿70%。
4.女性特定疾病报销比例:对承保人群中,22周岁至60周岁妇女,患有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原发性输卵管癌、原发性阴道癌、子宫肉瘤、乳腺癌疾病,按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目录内医疗费用,由“扶贫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补偿100%。
5.理赔服务: 宁夏“扶贫保”一站式结算依托于自治区政府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项目,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扶贫保、民政救助、财政补助的顺序实现一站式结算。
二、“扶贫保”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1.投保范围: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均可作为本产品的被保险人。
2.保额和保费标准:该保险每年保费为25元/人,保险金额为33000元/人。其中: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保险金额为30000元/人;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3000元/人。
3.赔付标准: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80%;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0元,给付比例90%。
4.理赔服务a.意外身故提供资料: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火化或土葬证明(上述三种之中的两种即可);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其他可以证明事故性质的证明资料。b.意外伤害医疗提供资料: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原件(有社保报销的可提供复印件和社保报销分割单)、费用清单(处方)、门诊病历,以及其他可证明事故性质的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c.伤残给付提供资料:诊断证明、伤残鉴定报告。治疗结束后客户可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柜面预约进行残疾鉴定,超过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照第180日情况进行鉴定。
根据相应情况,理赔资料齐全后,到当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柜面,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理赔手续。
三、优势特色产业保险
(一)传统农业保险
1.种植业:承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原因造成保险农作物损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2.养殖业:承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疫情原因造成保险动物死亡,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二)收入类保险
1.种植业:承担产量降低和市场价格下降原因,造成农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低于保险约定的预期收益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2.养殖业:承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疫情原因造成保险动物死亡,或保险动物销售价格低于保险约定的预期价格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三)保险费及保额
按照《“扶贫保”优势特色产业指导目录(2020)》确定投保品种,确定保额,计算保费。
(四)理赔服务
理赔服务流程
1.95518专线报案→2.事故查勘→3.系统立案→4.核定损失→5.资料收集→6.赔付计算→7.理赔公示→8.核定赔款→9.赔款支付→10.结案归档。
提供资料
1.出险证明材料(农作物气象证明以县级以上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发布的公共信息为准;森林火灾证明由森林公安、县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等部门出具;动物死亡证明由畜牧兽医部门或具有畜牧兽医部门颁发行医资格证书的兽医出具)
2.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证据或证明。
3.被保险人、领款人身份信息、银行账号。
四、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
1. 保险范围:发起借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 保费标准:按照借款金额1.8‰收取保险费。
3. 保险责任:承担主借款人或者主借款人配偶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或者疾病导致身故、全残保障责任。
4. 保险金额:主借款人实际借款金额。
5. 提供资料 身故或伤残案件:事故证明、借款合同、死亡证明或伤残鉴定报告,伤情照片、身份证明/家庭关系证明、所有受益人身份证原件、领款人身份证原件及账户信息。
6.理赔服务流程:1.95511专线报案→2.事故查勘→3.系统立案→4.调查核损→5.资料收集→6.赔付理算→7.核定赔款→8.赔款支付→9.结案归档。
原文链接:关于做好2020年“扶贫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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