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电商培训及电商促消费项目资金的通知
卫商发〔2019〕13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下达2018年电子商务、重要产品储备和统计监测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商发〔2018〕97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电子商务和扩大消费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商发〔2018〕11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我市电子商务领域人才建设和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培育,引导商贸、旅游、农业等行业企业融合电子商务转型发展,现将电子商务领域部分项目资金予以下达,请相关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电商培训
安排资金24万元,支持沙坡头区利用电商沙龙、产业论坛、现场授课、网络授课等形式,开展针对农民合作社成员、创业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电商转型企业、政府部门人员、驻村干部和益农信息社负责人等开展电商培训活动,孵化电子商务应用人才,引导行业企业及贫困地区就业、创业人员等结合电子商务发展。
二、电商促消费
安排资金44.44万元,支持沙坡头区开展电商促消费活动,重点支持:
一、品质消费促进行动。支持大型商超举办“母婴用品、日用消费品跨境电商直购”活动,满足消费者对境外优质消费品的消费需求。
二、旅游消费促进行动。依托景区游客流量,引导有规模、有品牌的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设立0TO销售专营店,提高游客旅游购物比重。
三、电商节庆促进消费行动。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京东、淘宝、苏宁易购等知名电商平台举办电商节庆活动,打造电商单品品牌,促进优势特色产品线上销售。
四、拓展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引导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与电商平台合作,在网络营销平台开设专营店、旗舰店,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支持开展同城“网上团购”、“时令预订”等网络营销活动,就近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和宣传。商务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电子商务领域项目的组织和宣传,要通过电视、报纸、自媒体等多种方式,扩大项目宣传的覆盖面,鼓励各行业市场主体自由、平等参与活动,激发各类主体借助电商发展的活力。
(二)加强项目管理。商务主管部门要不断规范和完善项目落实各项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企发[2016]313)相关要求,落实核查、评审、验收、公示等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合法,资金引导效果发挥,对利用假项目、假发票、假合同等套取专项资金的,要收回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落实项目总结评价。项目实施完毕后,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项目管理、落实、资金使用及项目绩效发挥等项目全过程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存在的问题,并于项目实施结束10日内,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总结报告,市级商务部门根据情况适时安排对项目进行督查、审计,并将结果作为对县(区)其他项目支持的依据。
中卫市商务局
2019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