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商务局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停业/歇业批复事项告知书
一、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
依照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及自治区商务厅《宁夏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停业/歇业批复事项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应向本级行政机关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申请及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请示;
2.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需加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印章);
3.《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4.企业的停歇业申请
(二)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部门初审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承诺文件审核,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通过商务厅政务服务窗口邮寄到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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