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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8/2019-00165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
市商务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标  题:
中卫市商务局加油站原址改扩建事项告知书

中卫市商务局加油站原址改扩建事项告知书

一、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

依照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及自治区商务厅《宁夏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加油站原址改扩建事项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应向本级行政机关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申请文件;

2.《加油站(点)新建、迁建、改扩建选址征求意见表》;

3.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二)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承诺文件审核,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到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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