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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特云数据中心10KV用电线路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40501002/2018-25696 文号 卫发改发〔2018〕27号 生成日期 2018年01月25日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效性 有效

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比特云数据中心10KV用电线路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卫工管函〔2018〕3号)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第143号专题会议纪要,为了园区企业生产提供必要的条件,基本满足企业正常用电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园区内供电设施,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中卫工业园区内。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四回路10KV电缆线路,路径全长1.94公里,设计总用电负荷47250千伏安。其中两回路自金梁110KV变电站出线地埋敷设至比特云项目用地,线路全长0.49公里;另两回路自新星110KV变电站出线,沿原金梁-新星公用电缆沟敷设至金梁变电站后地埋敷设至比特云项目用地,线路全长1.45公里。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876.32万元,资金来源于自筹。   

四、项目实施单位: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必须公开招标,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整个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宁政发﹝2014﹞99号)规定,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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