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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留、废止和 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来源: 时间:2021-05-21

市局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中心: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全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延长全面集中清理工作期限的通知》要求,对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罚法》中对行政处罚权限、种类、程序和处罚幅度等方面作出的新规定,经对2015年以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 梳理,共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清理重点和标准的 政策类文件共计29件。经市局2021年第3次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保留24件、废止4件、宣布失效1件。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相关科室应及时做好衔接或重新起草工作。


附件1.决定保留的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宣布失效的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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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留、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