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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清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来源: 时间:2024-07-02

各科室(中心、所):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关于开展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政策性文件和罚款规定工作的通知》(卫法办发〔2024〕6号)相关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于620日第12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决定保留5件,宣布失效2件,废止1件。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相关科室(中心、所)应及时做好工作衔接。 



     附件:1.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保留政策性文件目录      

           2.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废止政策性文件目录           

           3.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宣布失效政策性文件目录



中卫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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