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2023〕16号)要求,在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推荐、评选、公示的基础上,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拟推荐8个集体和19名个人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10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实名向市委统战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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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推荐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公示名单
中共中卫市委统战部
2023年7月3日
附件
拟推荐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公示名单
一、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8个)
1.市委宣传部
2.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
3.沙坡头区文昌镇
4.中卫市第九小学
5.中宁县审批服务局
6.中宁县大战场镇东盛村
7.海原县委统战部
8.海原县贾塘乡
二、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9名)
1. 马 震(回族)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2. 白卫东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3. 杨富国 中旅(宁夏)沙坡头旅游景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会主席(民建会员)
4. 何正旺 市消防救援支队海原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
5. 邹媛媛(女) 沙坡头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6. 段永军 沙坡头区教育局局长(民盟盟员)
7. 黄振全 沙坡头区宣和镇党委书记
8. 黄 莉(女) 沙坡头区滨河镇新墩花园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9. 杨生宝(回族)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鸣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10.孙建国 中宁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11.蒋文娟(女) 中宁县宁安镇红苑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12.金万忠(回族)中宁县新堡镇经济联合社理事长
13.刘明星 中宁县第九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14.高贵武 玺赞庄园枸杞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15.周玉宁(回族)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
16.罗成军(回族)海原县三河镇富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17.罗 成(回族)海原县海城街道办黎明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18.罗伟强 海原县职业技术学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
19.马宗和(回族)海原县宗教教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