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局对市本级因调动、辞职、辞退、退休或者其他原因离开行政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已注销相应行政执法证件,特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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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市本级行政执法证件注销信息表
中卫市司法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