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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的通知

来源: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5-10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现将《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食品抽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的方案》以及全国、全区市场监管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提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水平。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2024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贯彻实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加大培训检查力度,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完善风险排查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适时开展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督查,不断督促落实属地管理。

2.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按照《食品生产“2023规范记录年”行动方案》要求,督促企业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记录制度,实现食品生产周期追溯管理,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3.按照总局《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内容要求,切实加大食品生产企业“三类人”考核力度,不断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管理、依规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二、切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4.持续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动态要求,及时更新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

5.组织开展特殊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品种风险防控以及重点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6.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强化监督权威,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降低区域食品安全风险。

三、深入开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7.认真制定并落实《2024年度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照两年“全覆盖”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高风险企业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实效。采用“监检结合”监管模式,进一步丰富监督检查内涵,夯实监督抽检工作链条,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8.认真开展自治区级大型、高风险食品及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形成震慑。认真在国家总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管理系统(http://spscjdjc.e-cqs.cn/food-insp/)内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将监督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系统。

四、持续加强重点食品安全问题治理

9.持续加强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包装饮用水、糕点调味品、淀粉制品、蜜饯、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鸡鸭肉冒充牛(羊、驴)肉制品、果葡糖浆冒充蜂蜜、食用植物油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10.组织排查整治重点食品安全问题,对乳制品中塑化剂、白酒中甲醇、湿面制品中米酵菌酸、复合调味料中酸性橙Ⅱ、肉制品中肉毒梭菌等问题强化监管、控制风险。

11.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料和工艺生产食品添加剂并落实出厂检验要求,重点加强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用色素生产企业优化工艺降低副染料含量。

12.持续推进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问题治理,强化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品种食品减少添加剂使用。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3.扎实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对酒类生产者,尤其是中小型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拉网式”检查。以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等为重点,加强产品标签标识检查,建立酒类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动态监管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照查看包材印制合同,深入挖掘案件线索,严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

    14.认真组织开展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结合2024年中卫市布鲁氏菌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牛羊肉及其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场所摸底调查,确保牛羊肉生产和流通底数清。加大对肉类产品生产单位、小作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肉品销售店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严从细排查风险隐患。严格索证索票管理,猪肉产品要查验生猪检疫验讫印章和检疫检验证明,牛羊肉产品要查验牛羊胴体加挂的塑料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进口冷链肉品要查验海关报关单、进口产品检验检疫证明,做好购进销售台账。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和关键环节控制,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督促现制现售肉制品加工经营者按规范要求加工制作肉制品,严格食品添加剂管理。

15.认真开展粮食及其制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生产过程中关键风险点的防控,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出具有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督促加工小作坊加大对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产品标签标识、食品储存等方面风险防控,实现生产全过程有效监管。严格自治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对粮食生产环节浪费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督促企业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浪费情况监测,推动食品生产者采取措施,改善食品储存、运输、加工条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优化产品设计,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在外包装印刷“节约粮食”字样。对食品生产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食品生产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有效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16.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强化原料把关,优化加工工艺,提高质量标准,生产更安全、更优质、更营养的食品。

17.持续开展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以“六特”产业为重点,依托“两院”和“体系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质量安全管理知识培训、食品标准咨询、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同时为食品生产者解难纾困。

18.持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积极推进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严格开展小作坊摸底建档和动态管理,推动小作坊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培育“精特美”优质地方特色加工品牌。

六、严格做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19.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落实食品生产许可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292号)要求,落实本级许可审查职责,规范现场核查,持续提高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质量。



2024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的方案》以及全区市场监管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落实落细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坚决筑牢食品销售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2024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持续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提升工作质效

(一)强化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食品销售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现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农批市场等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达到100%。

(二)强化监管责任。各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食品销售者至少进行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食品销售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的工作指导,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行为,提高日常监督检查水平。开展食品销售主体资格复查工作,筛查清理《食品经营许可系统》滞留的“僵尸企业”,确保辖区食品销售者底数清,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三)强化风险管控责任。深入总结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食品销售

安全风险会商机制,整合日常检查、监督抽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案件查办、食品安全事故等多方信息,有效识别风险,综合研判苗头性问题,预判发展趋势,针对风险隐患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及时处置风险。

(四)强化风险分级管理。持续开展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分类评定工作,提升监管靶向性和精准度,按照风险级别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对高风险食品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实现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风险等级评定全覆盖。建立实时准确的食品销售主体数据库,加大“僵尸户”清理力度,维护食品经营主体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面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五)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全市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原料供应商台账,加大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原料供应商的食品安全培训教育,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紧盯膨化食品、果味饮料、辣条、烤肠等风险隐患高的重点食品,严查来源不明、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以及无证无照、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落实、食品销售环境脏乱差等行为。

(六)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销售店、小摊点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象,以米面油、饮料、调味品等为重点品种,深入排查治理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成果。持续开展农村食品销售店规范化建设,采取措施巩固建设成果,推动农村规范化食品销售店数量持续增加,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七)扎实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对酒类专卖店、食品超市等销售者开展全面排查,以销售场所、仓库等为重点,建立酒类总代理商动态名单,掌握酒类品种、来源和销售去向,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对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主营商务宴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深入排查,以酒水单、仓库、结算单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

三、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八)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以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为载体,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工作,不断建立畜禽销售与屠宰检疫全链条信息追溯机制,严防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流入市场。推动落实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室建设,联通各地快检信息,实现市售果蔬农残常态化监测,及时掌握处置快检发现的问题产品。增加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重点主体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抽查考核频次,督促抽查考核不合格的企业立即整改。

(九)加强特殊食品销售监管。加大对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者经营资质、经营产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核对产品注册信息等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特殊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试行)》的要求,排查风险,整改问题,严厉打击特殊食品制假售假、虚假夸大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补充完善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数据库,持续做好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抽查考核,年度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抽考覆盖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十)加强散装食品销售监管。以市场、商场、超市、小销售店等经营场所散装食品为整治重点,加强散装食品特别是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监管,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落实散装食品防护措施,严控散装食品经营过程,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降低散装食品安全风险。以推广规范的散裸装食品标签为突破口,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发放统一散裸装食品标签模板,并将使用散裸装食品标签纳入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涉及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问题的经营者,强化行政指导,现场督促整改。

(十一)加强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监管。将冷藏冷冻食品列为食品销售监管重点,严格落实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制度,督促在政府网站公示备案信息。加强对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分析研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对不能提供冷藏冷冻食品合法来源证明、入出库数量与记录不符、销售去向不明、编造篡改相关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障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

(十二)加强粮食及其制品经营环节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米面粮油等粮食制品掺杂掺假生产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经营主体资格是否齐全合法,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履行到位,粮油存贮、堆放、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货台帐、索证索票是否完整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全链条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

四、持续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十三)加强培训指导。持续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做好《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实施细则、《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和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培训教材、题库的宣贯培训。

(十四)丰富监管手段。加强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的综合运用,通过提醒敦促、责令整改、责任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地强化各项制度措施落实。

五、持续强化智慧监管,努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十五)做好《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标准》贯彻落实。推动企业信用与监管工作深度融合,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依法将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食品经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创新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十六)做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运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施信息化追溯管理,督促农批市场开办方对入场销售者的主体信息、食用农产品进货和交易信息等实施电子信息归集管理,每月6号之前按时报送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数据,有效提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六、持续强化舆情风险研判,努力提升处置效率

(十七)增强舆情处置主动性。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和问题研判,加强应急处置,快速响应,快报事实,准确掌握事件原委,判断风险动向和提出处置建议,把握舆情处置时度效。

(十八)完善工作机制。树立大局意识,坚持系统观念,不断完善分级响应、上下联动、直报快报的工作机制,形成全市“一盘棋”,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分析舆情背后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根源,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加强舆情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培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一般、敏感舆情应急演练。



2024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的方案》以及全国、全区市场监管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坚决筑牢餐饮食品安全底线,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取得可感知、可评判、可检验的工作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餐饮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厅2024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2024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一)扎实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卫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考核验收方案》《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调联动,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三个一批”和“一项公示”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积极探索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健全长效制度机制,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市本级各县(区)校园食品安全交叉互查工作,促进互相交流经验、指出存在不足,有效提升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能力。

(二)扎实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对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覆盖排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严防发生校园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杂店、饮品店、零售店等专项整治,对存在超范围制售关东煮,销售过期变质、“三无”和不利于未成年人价值观培育的食品及向未成年人售烟酒等违法违规行进行查处,并督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溯、质量可靠。对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婴幼儿早教机构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标和不达标的校外托管机构向社会定期公告。

(三)扎实开展学校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排查整治。以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食堂、残疾人服务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为重点对象,以开展餐饮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一次性餐饮具专项检查及餐饮具监督抽检为主要内容,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消毒规范和程序做好餐饮具消毒工作。加大对餐饮单位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厉惩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餐饮具等行为。

(四)扎实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围绕供餐单位主体资格登记管理、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立、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8个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计划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五)扎实关于开展校园食堂清洁厨房提升行动。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全面规范完善制度、设施设备、加工操作、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推动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升食堂厨房软硬件水平,实现场所环境清洁卫生,食品污染有效控制,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并按照《食品安全餐饮服务“清洁厨房”评价规范》(DB/T1917-2023)地方标准,积极申请参与“清洁厨房”评定,力争5月底之前,全市所有高等院校和一定数量的中学、幼儿园等食堂通过首批评定公示。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六)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具体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落实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相关要求。建立符合企业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自查,规范经营行为。

(七)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健全餐饮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整合日常检查、监督抽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案件查办、食品安全事故等多方信息,有效识别风险,综合研判苗头性问题,预判发展趋势,针对风险隐患和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及时处置风险。

(八)加强执法人员和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采取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年内确保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考试合格率达到85%以上。按照国家总局出台的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培训教材和题库,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强化人员培训,对于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大型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等重点主体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增加抽查考核频次,对抽查考核不合格的企业督促立即整改。

三、持续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

(九)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三年来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机制,梳理形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建设现果,确保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常态长效。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切实防范区域性、规模性食品安全风险。聚焦人民群众餐饮服务品质升级需求,探索开展餐饮环节原料和加工制作方式公开,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减量以及自觉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重点加强提供婚宴、网络订餐等服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强化经营过程精细化管理。积极开展“清洁厨房”提升行动、评价和公示等工作,推动餐饮服务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餐饮服务单位厨房软硬件水平,实现场所环境清洁卫生,食品污染有效控制,带动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十)持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督促行业部门加强管理,分类推行明厨亮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100%,并逐步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医疗机构食堂、用餐或供餐人数较多的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60%。聚焦“网红餐厅”、无堂食外卖餐厅和外卖平台,推进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持续开展“查餐厅”活动,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加强监控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切实开展线上巡查,将日常监督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着力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管理模式。

四、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品种专项整治

(十一)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强化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农家乐等重点场所以及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规范社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对工地食堂、校外托管机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餐饮服务质量。结合省抽和国抽任务,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整治。防范婚宴、年夜饭等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

(十二)持续提升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加大承办宴席餐饮单位特别是农村集体聚餐主办方和承办方的监管力度,对流动厨师、涉厨人员加强管理培训,督促承办者严格落实信息报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采购和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等规范要求,防范农村集体聚餐风险。

(十三)持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将餐饮浪费纳入监督检查要点,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抓好餐饮外卖浪费行为监管,督促网络餐饮平台、餐饮外卖商家严格落实  《反食品浪费法》等相关规定,压实平台和商家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反食品浪费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节约氛围。每季度按时上报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统计报表。对照自治区《2024年文明素养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将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频同步开展,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各项制度措施,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理念延伸至餐饮服务各环节,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严格自治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对餐饮环节浪费情况进行监测、调查、分析和评估,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监督检查,依法处理食品浪费行为。

(十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要求,将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养老服务机构食堂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及操作间是否有效防止交叉污染,防蝇防鼠防尘、餐具清洗消毒、冷藏冷冻等食品安全设施,切实将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十五)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对全市预制菜生产加工经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督促经营单位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风险管控、严把原料关、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保障预制菜食品安全。加大预制菜生产加工经营大内监督检查力度,检查经营单位主体资质和经营情况是否合法、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是否达标、操作是否规范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严格落实。检查是否明确标注菜品名称、主要食材、菜品分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信息,是否严格规范储存、运输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针各类预制菜加工制作过程中非法添加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五、严格落实信息报送要求

(十六)请各县(区)局务必高度重视。对以上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方案、计划等,按照网格化监管机制,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于5月3日前将“五一”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6月30日前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含生产、流通、餐饮)电子版和书面佐证材料一并报送市局食品安全监管科,于10月30日前全年工作总结报市局食品安全监管科。



2024年食品抽检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食品抽检工作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坚持以发现规模性、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问题为主线,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着力发挥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作用,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问题

1.优化功能定位,逐步将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评价性抽检分离。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聚焦问题企业、问题产品、问题指标,重在发现问题和揭示风险;评价性抽检立足科学客观,对居民膳食消费量大的6大类大宗食品的总体安全状况开展评价。

2.制定2024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方案。各县(区)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食品抽检方案,经市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全链条抽检。

3.认真落实均衡抽检要求。合理安排抽检任务,均衡推进年度、季度、月度抽检工作;各抽样单位制定月度抽样计划,随机选取抽样人员,随机选定抽样对象。按照“10+3+1”规则,在国抽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校验设置,提高抽检覆盖率,确保在产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率达100%。

4.以儿童食品、农村地区食品、校园食堂等重点环节和微生物及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两超一非”使用添加剂等为重点开展抽检监测。对高风险品种、地方特色食品和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网红餐厅、餐饮外卖食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项抽检,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不合格企业和品种实施跟踪抽检,对“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投诉举报等重点问题开展抽检,不断提高风险排查和发现能力。

二、坚持监管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5.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推动将“你点我检”活动纳入各地为民办实事项目,常态化开展“你点我检”进校园、进节日市场、进农贸市场、进商超、进社区等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主题活动,每个县、区全年至少完成“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100批次。做好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共同参与抽检工作,及时公布抽检结果,让食品安全“看得见、摸得着”,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

6.按照“时度效”原则,依据“谁组织抽检、谁负责公布”的要求,稳妥公布食品抽检结果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健全完善食品抽检结果公示制度,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抽检不合格结果信息分级分类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坚持夯基垒台,不断提升抽检能力

7.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加强食品抽检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规范程序组织实施抽样检验工作。

8.加强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规范使用。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抽检系统管理账号,做好数据统计、审核等工作,提升智慧抽检水平。

9.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验证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重大活动保障等工作开展快速检测,并进行结果验证,提升食品快检能力。规范使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开展检验工作。

10.规范开展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处置工作。贯彻落实《中卫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备样处置办法》,监督承检机构做好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工作,建立台账,按季度上报系统;探索多元化处置方式,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11.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沟通协调,注重标准有关问题收集和实施情况反馈,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沟通会商机制。

四、坚持底线思维,突出核查处置成效

12.落实《宁夏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规定》,按照“五个到位”要求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建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台账。对发现有严重风险的食品安全问题,依程序限时上报,快速处置。坚持宽严相济,避免小过重罚,以一年内多次抽检不合格、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为重点,推动将相关涉事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适时发布核查处置严重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实施信用监管联合惩戒。

13.把食品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抽检不合格企业核查处置工作中,督促将核查处置发现的问题,列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核查处置结果通报属地包保干部。

14.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召开重点品种、重点行业抽检监测风险分析会,为降低问题复发率、推动产业发展研究对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申请组织为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活动,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15.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聚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严重、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影响大的检验项目,以及多次检出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跟踪问效核查处置的有效性。

五、坚持风险意识,健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

16.加强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定期向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通报食品抽检情况,召开风险交流会议,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库作用,完善常态化风险会商研判机制。

17.打造“食安‘宁’好”社会共治品牌。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消费提示和风险解析,加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8.加强风险信息通报提醒和督查督办。综合运用“三书一函”手段加大食品安全风险处置力度。结合跟踪抽检、核查处置“回头看”等手段,充分发挥风险预警防控作用。

六、坚持系统思维,不断提高抽检工作质效

19.加强承检机构管理。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承检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盲样检测、留样复测、数据质量抽查等方式对承检机构进行综合评价,提高技术保障能力。

20.提高抽检数据质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将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我市所有抽检数据进行全覆盖检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承检机构客观、准确填报抽检数据,按时完成数据退修工作,减少问题复发率。

21.充分发挥抽检数据分析评价功能。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定期编写本地区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分析报告,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对枸杞、食用植物油、葡萄酒等地方特色食品抽检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为推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