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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3家药店、2家诊所纳入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的公示

来源: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8-02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中卫市康诚诊所、宏远诊所、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紫金苑店、众一家园店、恒祥东麓店)申请,市医保局评估验收组对3家药店、2家诊所的申报资料、基本情况、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评估验收,均符合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求,经2024年第6次局务会研究决定,拟纳入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现公示如下:

序号

药店名称

法人

地址

1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紫金苑店

魏飙

中卫市沙坡头区紫金苑二期营业房第一间室

2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众一家园店

魏飙

中卫市沙坡头区众一家园S—3营业房

3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恒祥东麓店

魏飙

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北侧恒祥东麓13#楼105

4

中卫市康诚诊所

郭鹏

中卫市沙坡头区街坊应理新社区12#13号营业房

5

宏远诊所

张红耀

中卫市四季鲜南门口


公示期3个工作日,从202482日至86日,在公示期间内有异议可向中卫市医疗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09558598928。经公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248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