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评估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经中卫市康诚诊所、宏远诊所、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紫金苑店、众一家园店、恒祥东麓店)申请,市医保局评估验收组对3家药店、2家诊所的申报资料、基本情况、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评估验收,均符合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求,经2024年第6次局务会研究决定,拟纳入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现公示如下:
序号 | 药店名称 | 法人 | 地址 |
1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紫金苑店 | 魏飙 | 中卫市沙坡头区紫金苑二期营业房第一间室 |
2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众一家园店 | 魏飙 | 中卫市沙坡头区众一家园S—3营业房 |
3 | 宁夏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恒祥东麓店 | 魏飙 | 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北侧恒祥东麓13#楼105 |
4 | 中卫市康诚诊所 | 郭鹏 | 中卫市沙坡头区街坊应理新社区12#13号营业房 |
5 | 宏远诊所 | 张红耀 | 中卫市四季鲜南门口 |
公示期3个工作日,从2024年8月2日至8月6日,在公示期间内有异议可向中卫市医疗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0955—8598928。经公示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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