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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公告

来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时间:2024-08-2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工作部署,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全区消防工作实际,于2024年8月8日组织修订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现向社会主动公开。

请各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要主动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有固定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经营规模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当主动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2.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中卫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