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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业态企业用工和工伤保险参保执法检查的公告

来源: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7-24

各新业态企业:

为规范新业态企业用工行为,切实维护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工伤保险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业态企业用工和工伤保险参保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配送运输、同城货运、外卖递送、网络即时配送、网约代驾等新业态经营活动的平台企业及相关合作企业。

二、检查时间

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15日。

三、检查内容

企业用工管理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登记备案、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工伤保险参保情况:包括是否为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与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相关的其他事项。

四、检查方式

书面检查:需提供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参保缴费凭证等。

实地核查:检查人员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核查企业实际用工人数、劳动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等情况,与书面材料进行比对检查。

违法行为处理: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整改,补缴欠费、加收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以罚款。

五、检查主体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新业态企业应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依法合规用工,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

(二)积极配合。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企业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三)依法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