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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车辆租赁服务的比选公告

来源: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6-01-08

根据《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宣和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提供项目车辆租赁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宣和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车辆租赁服务

服务内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满足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项目日常管理交通出行保障等。

租赁期限:暂定2年(具体以实际签约期限为准)

租金:租金最高不超过2万元/月(包括:车辆使用费、司机劳务费、燃油费、保养费、维修费、保险费、停车费、过桥(路)费、年检费等一切与车辆使用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车辆及司机要求

(一)车辆要求

车龄:至本次比选报名截止日,车辆登记不超过3年。

里程: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以车辆仪表盘实际显示及车辆保养记录为准)。

车辆类型:一辆6座及以上车型。

其他:车辆手续齐全,具备合法有效的行驶证、交强险、商业险(含足额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证件,车辆外观整洁、内饰完好,性能优良,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车辆行驶安全标准。

(二)司机要求

年龄:25-45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资质:持有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提供车辆相符,驾龄不低于5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驾驶记录。

素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项目建设单位的合理工作安排,遵守交通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仪容整洁、言行得体。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相关业务。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稳定提供本公告要求的车辆及司机服务。

四、报名及比选流程

凡有意参与比选的单位,请于2026年1月15日12时前提交报名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如下:

(一)报价函:按固定总价方式自主报价。

(二)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前、侧、后、内饰各一张)。

(四)拟安排提供保障服务的司机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

五、材料递交

所有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9室。

六、其他说明

(一)自愿报名,将根据申请单位信用、报价、拟派车辆及司机等因素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亮、柳杰

联系电话:0955-7067679

邮箱:jiansheke7067679@163.com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