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是市委、市人民政府深入实施“转型追赶、弯道超车”战略的起步之年,按照市委四届二次全体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树立全市经济“一盘棋”思想,强化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及时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制定措施,推动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全市经济运行月度监测分析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三级会商决策制度
(一)建立月度统计会商制度。每月月初,各县(区)、各经济主管部门(包括: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旅游发展委员会、林业生态建设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报送上月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运行和经济形势有关情况,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以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运行、项目和规上企业入统、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为重点,与报送单位进行会商分析,形成专题报告。
(二)实行月度分析研判制度。每月20日左右,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筹备,王伟常务副市长、黄河副市长共同主持召开月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7部门参加,听取全市上月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运行和经济形势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增减趋势,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措施。
(三)实行月度通报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前,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负责,根据月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分别形成全市上月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运行和经济形势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需要研究重大决策事项的,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需要提出经济预警的,及时向全市通报。
二、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主要内容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行业项目建设进展及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固定资产投资运行基本态势,形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报告。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全市工业生产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督促达规企业及项目单位做好统计入库工作等,形成全市工业运行情况报告。
市统计局:提供全区、全市及各县(区)主要经济指标对比情况;分析全市、各县(区)、各行业、重点项目月度投资完成情况、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入库统计更新情况等,形成全市经济形势情况报告。
市财政局:提供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保障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统筹资金的拨付及财政收支情况分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统计入库、商品房开发规模和房价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全市房地产业情况报告。
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运输代理业投资项目入库统计等情况进行分析。
市水务局:对全市水利投资项目运行及入库统计等情况进行分析。
市农牧局:对全市农业经济及投资项目运行、入库统计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全市农业及农村经济情况报告。
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投资入库统计、内外贸发展和招商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全市商贸餐饮服务业情况报告。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全市旅游业发展和旅游产业投资项目运行及入库统计等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全市旅游业情况报告。
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对全市生态林业投资项目运行及入库统计等情况进行分析。
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园区达规企业、投资项目入库统计及园区工业经济运行等情况进行分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市经济运行月度监测分析工作由王伟常务副市长负总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为牵头组织协调单位,各县(区)、各经济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每月的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组织实施,并确定1名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专职负责数据、材料报送以及联络对接等工作。文件下发后,联络员名单统一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秦春辉,电话:7068766,电子邮箱:156677780@qq.com。
(二)主动作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紧扣任务指标,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做好监测分析、调查研究、协调会商、跟踪落实等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分析研判科学精准、政策措施可行有效,切实提高经济运行分析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经济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三)严格考核。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与考核,切实推动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要加强工作调度,搞好综合协调,确保每月按时并高质量提交分析报告。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根据每月统计分析报告指出的问题及下步安排的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职责任务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市委、市政府将严肃追究责任。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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