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黄河防凌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黄河防凌预案
为确保黄河防凌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凌汛造成的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抗旱防汛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中卫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凌汛基本情况
黄河流经中卫市182公里,其中沙坡头区114公里,中宁县68公里。黄河沙坡头区段落差大,在中宁段落差小、比降缓、流速慢,特别是青铜峡库区上游的中宁县白马乡,黄河出现冰凌可能性较大,且封冻、开河存在时间差,从上游未封冻河段流向下游封冻河流时可能产生冰坝,易引发漫滩甚至决口。
(一)凌汛的成因。凌汛洪水一般分为三种:一是下游开始封冻后,增加了河道湿周,冰块堵塞冰盖下的过水断面,阻拦一部分上游来水,壅高了上游水位,槽蓄量增加,形成“冰塞洪水”;二是上游河段气温回升,冰凌自上游向下游逐渐消融,冰期壅水量逐渐转化为流量下泄,加之上冰盖沿程破裂融化的水量,使冰水洪峰沿程递增,形成“融冰洪水”;三是由于沿河冰层厚薄不一,当全河冰盖基本解体时,局部冰层特厚地段冰盖尚未开通形成冰桥卡冰而形成冰坝。开冻时,流冰洪峰遇弯道、狭窄河段或浅滩而受阻,也能壅塞而成冰坝,冰坝形成后,能壅高上游水位形成“冰坝洪水”。
(二)凌汛的危害性。由于凌汛成因的复杂性及其表现的特殊性,冰凌使黄河坝、垛受冲撞,坝面铅丝被冰块切断,坝体土方塌陷,坝体冲毁,穿堤建筑物受损,因此凌汛常因水位陡涨而漫滩偎堤,使滩区群众受灾并威胁堤防,如发生凌汛决口,则造成的危害更大;且凌汛洪水一般虽不及伏秋大汛洪水量大,但在水流的动力作用下,冰块往往能对河道工程、滩区群众、树木以及堤防工程等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险情一旦发生,人员不便近前,加之天寒地冻、取土困难、软料缺乏等,常因不能及时控制而造成较大灾害。同时,凌汛造成漫滩后,滩区群众的迁安救护与安置,比伏秋大汛时难度更大。
二、黄河防凌面临的形势
黄河宁夏段自1981年以来的35年间一直处于枯水期,河道淤积萎缩,河床抬高,河滩增大、增多,过流能力减少;加之溯源而上、时序相反的封、开河特点,凌汛期易形成冰坝、冰塞,极易造成凌汛灾害损失。2008年1月,因连续降雪,气温持续下降,黄河发生40年以来最严重凌汛,中宁段18公里黄河堤防出现偎水、漫堤、管涌、倒灌、决口等险情。黄河两岸淹没河滩地26000余亩,5500亩农田、1400亩枸杞、1300亩鱼池、2座温棚受淹,河心滩淹死15头牛、450只羊;冲坏穿堤建筑物22座、丁坝7座489米、渠道26处600米,直接经济损失2018.1万元。黄河沙坡头区段自沙坡头低坝至北长滩出现流凌,长达37公里的河段封冻,致使上游水位上涨,造成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孟家湾村、下滩村3处水泵房受淹。
当前,黄河防凌形势十分严峻,面临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河道逐年淤积。黄河进入中卫市境内,在黑山峡段比降大,水流急,携带推移质颗粒出峡后,河床扩散,流速大减,推移质颗粒淤积使河床抬高,特别是2018年黄河发生大水后,河道中滩涂淤积扩大,过流能力减小。加之河道多年小流量运行,造成河道主槽萎缩,河槽严重淤积,河心滩发育,同流量水位抬高,造成河水流势发生变化,出现河水斜流、横流现象严重。二是河段情况复杂,防汛抗凌能力弱。自1998年以来,自治区治河办安排资金对全市黄河两岸堤防进行了全面的加高培厚,2009—2012年投资1.2亿元建设了黄河近期防洪工程;2015—2018年投资近11亿元建设了黄河卫宁段二期防洪工程,使全市防洪设施有了较大改善,黄河防洪能力明显提高。但因中卫段黄河呈游荡型河道,河槽窄浅,小水流时主流摆动不定,出现斜流、横流态势,冲刷堤防、码头。加之全市防洪堤临水堤段较多,防汛抗凌能力仍然薄弱。三是防凌非工程措施不完善,防凌调度难度大。目前,全区已建成的8处黄河水位自动遥测站,在防凌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黄河冰凌运行规律复杂,尚未完全掌握,防凌信息化建设远不能满足黄河防凌的需要。四是抢险难度大,资金紧缺。凌汛发生在隆冬季节,突发性强,漫滩偎堤后,险情探摸和抢护困难,许多抢险方法、措施难以实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非常规的抢护措施。
三、黄河设防重点和险段
(一)沙坡头区:中卫黄河大桥,宝中铁路黄河大桥,定武高速公路黄河大桥,在建的中卫高铁站黄河大桥,倪滩、杨滩、申滩、刘湾、艾湾、永丰、永康、福堂、何营、赵滩、马滩村河堤段,双桥、夹渠、镇靖、河沟、胜金河堤段;枣林湾、永丰湾、赵滩、马滩、新弓湾、双桥坝垛及码头。
(二)中宁县:中宁黄河大桥,中太铁路黄河大桥,康滩、永兴、黄宾、倪丁湾、枣二、丰长、渠口、白马河堤段、新渠稍段。
四、防凌组织指挥机构和责任划分
(一)防凌组织指挥机构。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全市防凌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防凌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防凌突发事件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群体以上突发公共事件,或者突发公共事件出现复杂情况,超出单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和工作职责时,由市应急办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全市防凌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防凌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中卫军分区副司令员、武警中卫支队支队长、市水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沙坡头区、中宁县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市扶贫办、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宁夏电信公司中卫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
(二)市防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凌指挥部)负责全市防凌抢险工作的组织与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市防凌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防总、黄河防总、自治区防办的防凌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自治区防汛指挥部、市人民政府对防凌重大事宜的决策和指令,并及时传达到县(区),落实防凌责任制;协调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监督和处理防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负责防凌工作中的宣传发动和情况反映。
2.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中卫军分区、驻卫部队、中卫市武警支队负责应急批准、调动驻卫部队坚守重点黄河防洪堤段,并担负防凌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的任务。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防凌抢险的宣传报道、现场资料整编、新闻发布,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抗洪抢险中的典型事迹、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的精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安排防凌建设及水毁工程修复的资金和物资计划;负责遇凌汛灾后,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所需资金和物资调运等的计划安排。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凌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凌紧急期间协助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盗防凌物料、破坏防汛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凌的治安保卫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凌汛灾区群众的生活安排和灾区贫困户的救济,指导和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开展生产自救。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安排防凌经费;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的防凌经费分配方案经会商后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负责大洪水时防凌抢险、灾后水利工程恢复及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疫病防治资金的筹集、管理和检查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防凌抢险中机关单位干部的调配、组织动员以及联络、协调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预报,提出具体修复方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组织城镇防凌抢险,负责监督、检查城市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城区排涝;负责监督、检查县(区)城区城市防洪排水规划。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黄河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汛安全;凌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负责跨河、沟在建桥梁的防汛准备;发生凌汛时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梁的修复,保证公路运输的畅通。市水务局负责对防凌抢险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及具体措施,发布凌情、汛情,指导并组织防凌抢险工作及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做好市防凌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向防凌指挥部门及各部门提供长期、中期、短期天气预报、气象情况和各种气象分析资料以及有关凌情公报、气象信息。市农牧局、林业生态建设局负责凌灾灾区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抢险救灾中协调处理工作以及抗灾农业物资的拨划,掌握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市旅游和发展委员会负责防凌抢险中群众救助、转移车辆的配置及后续救助工作。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防凌抢险的药品储备供应,负责洪涝旱灾区的药品供应,特别是做好灾区人民的卫生防疫及生活卫生,群众救护,保障灾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汛期厂矿的安全生产、防汛责任制的落实,及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防凌指挥部要求组织职工群众安全撤离。查处人为造成的防汛责任事故。市扶贫办负责落实防凌扶贫救灾资金,积极配合做好黄河防凌工作,开展抢险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紧急状态企业工人的撤离和抢救工作。国网中卫供电公司:负责防凌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及保障工作和所辖电力设施的防凌安全工作。宁夏电信公司中卫分公司:负责所辖电信设施的防凌安全,确保传递防凌通讯信息,保证防凌抢险工作的通信畅通。各县(区)防凌指挥部:按照市防凌指挥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全面负责本地区的防凌救灾工作。
各级防凌责任单位要层层落实防凌责任人,结合本辖区内河段实际,对防凌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筹安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好各项防凌责任制,杜绝责任不明、拖拉扯皮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挥四到位。中宁县、沙坡头区沿河各镇主要领导是防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负责辖区内的黄河防凌工作。
五、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防凌工作保障体系
全市防凌抢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防凌指挥部统一指挥,设置8个工作保障组织,在市防凌办的组织协调下,各负其责,协调作战。
(一)组织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组长单位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防凌抢险的组织动员、干部调配及协调工作。
(二)后勤物资供应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市水务局组成。组长单位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防凌抢险资金筹措、抢险物资及卫生药品的储备供应工作。
(三)防汛物资运输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局、市林业生态建设局组成。组长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车辆调配、物资运输工作。
(四)通讯联络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市水务局、宁夏电信公司中卫分公司组成。组长单位为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宣传发动、情况交流、气象预报、通讯指挥联络工作。
(五)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和市水务局组成。组长单位为市公安局,主要负责防凌抢险中安全保卫工作和水政执法工作。
(六)防凌抢险组:由中卫军分区、武警中卫支队、各县(区)人武部、驻卫部队、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局、沙坡头区各镇(乡)防凌指挥部组成。组长单位为中卫军分区,主要负责发生险情时,及时组织部队、民兵投入防凌抢险第一线及灾后灾区的生产恢复、卫生防疫等工作。
(七)应急撤离组:由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教育局、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区)人民政府、驻卫部队组成。组长单位为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紧急状态下群众、企业工人、学生的撤离和抢救工作及河中滩涂地群众的撤离和抢救工作。
(八)灾情测报及灾后群众救助组:由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农牧局、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组成。组长单位为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凌汛灾害的灾情调查、统计上报及灾区群众的生活安排和救助工作。
六、黄河防凌队伍建设和防凌物资储备
中宁县、沙坡头区要强化防凌队伍建设,抓好机动抢险队伍建设,落实专业管理队伍和巡逻抢险人员,加强对各专业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防凌抢险技术水平,机动抢险队伍要研究在严冬特殊条件下的抢险方式,真正建立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防凌抢险队。同时,按照国家、集体和群众“三结合”的原则,加大对防凌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多层次、多渠道储备防凌抢险物资,在凌汛前落实地点、数量和运输措施,做到数量充足、种类齐全、运输方便,保证应急需要。
七、凌汛期凌情处理措施
黄河防凌工作中,要牢固树立“防大凌、抢大险、救大灾”的意识,根据黄河流量、凌情,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做到特险特防、大险大防、小险小防,无险预防。同时,在防凌淌凌期、封河发展期、封河稳定期、开河期等各个时期,防凌专业队伍都要经常性地加强对黄河河道的管理和防护,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确保防凌安全。
(一)凌汛发生前、淌凌期的处置措施。河道中的行凌障碍是诱发提前封河、冰凌卡塞等不利现象发生的条件。在凌汛发生前,各级防凌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河道中的障碍物、险工段进行认真检查,一经发现要及时解决。一是对河道违章建筑物、倾倒垃圾及拦水设施等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限期清除,不得妨碍防凌工作。二是对所有穿堤建筑物、涵洞、涵闸,准备好土料,一旦结凌,及时封堵,防止河水倒灌。三是对容易出现渗漏、滑塌等现象的薄弱堤段,要派专人防守,一旦发现渗水、滑坡等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抢险,确保堤防安全。
(二)封冻期、开河期的处置措施。凌汛封冻期和开河期易形成冰塞洪水、冰坝洪水,阻拦部分上游来水,壅高上游水位,槽蓄量增加,容易出现破坏堤岸工程、漫堤、决口等险情。在封冻期,各级防凌责任人及责任区巡视工作人员每天要进行2次以上的巡视。防凌成员单位都要做到随时抢险的准备,相关单位做到转移安置滩区群众的准备工作。各县(区)防凌指挥部对重点设防地段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对险工险段和码头等工程设施开始巡逻监护。在出现破坏性凌汛时,分别采取抢修码头、坝垛、加筑堤防、封堵决口、炸开冰凌、转移安置群众等措施。
(三)出现破坏堤岸工程、漫堤、决口等险情的处置措施。
1.市防凌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市党、政、军主要领导参加,进行总部署、总动员。各成员单位领导全部到岗,亲临一线工作。市、县(区)领导奔赴第一线查看凌情,根据凌情变化和态势,研究对策,做好部署。
2.督促检查沙坡头区、中宁县防凌队伍及物资的落实,组织部队、民兵到重要的险工险段严防死守。
3.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迅速集结,随时奔赴防凌抢险第一线,各单位的机动车由防凌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4.市防凌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与上级防凌指挥部、气象、水文部门、各县(区)指挥部和重点设防地段的联系,定时通报凌情及抢险情况。
5.供电、电信、交通、水文气象等部门坚持昼夜值班,随时做好供电、通讯设施的维修和抢险物资的拉运储备工作,及时通报水文气象情况,打有准备之仗。
6.全市各部门(单位)积极做好准备,服从市防凌指挥部调度,随时准备投入防凌抢险工作中;中宁县、沙坡头区各镇组织抢险队伍做好防凌抢险救灾和群众撤离工作;对险工险段要定人定岗定责,把任务落实到人,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
7.驻卫部队及武警官兵做好防凌抢险工作的应急调动准备。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