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自治区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总体方案的通知》《关于全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函》要求,落实好《云天中卫》建设实施意见,借鉴区内外相关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结合中卫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服务环境为主线,以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服务新模式和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建设为抓手,创新行政管理,强化服务效能,实现“一门、一网、一窗、一次、一号”审批服务改革任务,进一步压减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减少材料,优化流程,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开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群众诉求一号通。2020年底前,全市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全部实行“一窗受理”服务,一窗受理事项达80%以上,着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创条件,为企业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市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智能化建设。
1.建设“一窗受理”综合管理系统。以自治区现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借助“云天中卫”建设资源优势,按照“统一收件、按责转办、后台审批、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建设市(县、区)一窗综合受理系统、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分析评价系统,实现“无差别一窗受理”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与各分厅一体化管理功能。将12345平台与政务服务网、市直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有效链接、整合,让群众的民生服务诉求都能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一号应答,解决群众民生诉求多号难记以及处置不畅通不及时的困惑。
2.经费概算。依据项目规划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控制在人民币200万元以内(含附属设备),可根据市财政预算分批实施。
(二)配置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专职受理人员。
1.人员来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市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综合窗口人员,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同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用工合同,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使用,具体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审批事项咨询、受理、收件、传递、出件、进度跟踪等工作。根据办理各类业务和办件量测算,需设置15个综合受理窗口,共需15名受理人员。另外,由市人社局选派6名年龄和学历及专业相宜的公益性岗位或实习生,作为咨询、引导服务人员。
2.经费概算。本着人岗相宜、高效服务的原则,由政府购买服务的15名窗口工作人员所需费用控制在人民币75万元/年内,并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
(三)优化整合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1.优化设置市政务服务大厅各功能区。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将市政务服务大厅合理划分为无差别一窗综合受理区、一窗受理即办区、自助办理区、便民服务区、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中介服务区、休憩等候区等。
2.整合设置无差别“一窗受理”窗口。按照“统一收件、按责转办、后台审批、统一出件”的工作流程,推行“一窗受理、线上审批、功能整合、统一出件”一窗受理新模式,实现“一窗、一网通办”,达到群众“进一个门、取一个号、跑一个窗、办一件事”的目的。
3.整合部门分设的服务大厅。市税务大厅、交通运政大厅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市公安机动车辆管理大厅、社保医保大厅、人才交流服务大厅民生服务事项仍在原分设大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整合后进驻率达90%,实现应进必进,解决“一门”问题。
4.实行统一考核管理。将各分设大厅工作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考核管理。
(四)设置后台审批服务事项审核办理区。
后台设置3个综合审批服务办公室,分别为:
建设项目审批办公室(设置联合审图室)。进驻单位9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综合事务审批办公室。进驻单位9个:市公安局、民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局中卫市税务局。
沙坡头区审批办公室。进驻单位由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确定。
(五)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具体分布(共设置92个窗口)。
1.大厅一楼(使用购买服务的15名人员,沙坡头区委派4名人员)设置综合无差别受理窗口19个(含出证窗口2个)。负责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所有市级及沙坡头区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530项,其中:市本级1120项,沙坡头区410项)的受理、转办、督导、缮证、发证等工作(即办件除外)。市级各审批职能部门、沙坡头区各审批职能部门,要将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委托市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综合窗口统一受理转办,不得以部门另行受理,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同时,一律使用电子文档(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切实推进网上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
2.分类设置综合受理办理窗口73个(使用各行业部门人员)。其中:企业开办窗口5个,公安窗口4个,出入境窗口4个,沙坡头区即办窗口2个,税务窗口14个,不动产登记窗口15个,住房保障窗口1个,房产交易窗口6个,住房公积金窗口9个,银行窗口4个,交通运政窗口3个,电、气、水、刻章窗口4个,传媒和征信窗口2个(窗口设置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三、具体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人员调配、窗口设置工作。自方案印发后,各审批部门(单位)选优配强后台审批人员。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0号),派驻后台审批人员应当是行政机关公务员或依法授权能胜任政务服务工作的人员,集中到后台审批服务事项审核办理区,负责对前台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受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办理。
(二)完善集中审批服务机制,推动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部门审批科室集中、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向网上集中,向派驻后台审批人员充分授予行使本部门审批决定权、组织协调权、审核上报权和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等,做到审批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审批到位。
(三)各进驻后台审批部门要建立完善办理事项受理清单及清单样板,制作办事指南,建立容缺受理、承诺受理清单。对派驻后台审批人员加强培训,掌握本部门所有审批事项的流程。对一窗受理窗口人员加强综合培训,掌握各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名称、办理时限、所需资料等,做到无差别受理。
(四)市公安机动车辆管理大厅、社保医保大厅、人才交流服务大厅等分设大厅,按照要求积极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新模式。
(五)中宁、海原县审批服务管理机构参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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