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一般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消纳和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卫市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一般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消纳和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21—2025年)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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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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