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中卫沙坡头区10千伏522滨关线网架优化加强工程等108项配电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卫发改核准〔2024〕8号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沙坡头区10千伏522滨关线网架优化加强工程等108项配电网项目核准的请示》(卫供〔2024〕20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满足中卫地区新增负荷供电需求及配电网建设发展需求,优化配电网网架结构,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同意建设宁夏中卫沙坡头区10千伏522滨关线网架优化加强工程等108项配电网项目(项目代码:2407-640500-04-05-867686),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经营。
二、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柱上断路器45台、高压分支箱1台,新建10千伏线路245.524千米,新建配电变压器404台、容量10.09万千伏安,新建0.4千伏线路426.384千米。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30417.06万元,资金来源于国网中卫供电公司自筹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提供的相关文件是《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沙坡头李园变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等13项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卫供经研〔2024〕89号);《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宁夏中卫中宁白马乡10千伏跃进大队台区等10个台区煤改电改造工程等11项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卫供经研〔2024〕157号);《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海兴李旺镇10千伏韩府二队1号台区等6个台区煤改电改造工程等3项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卫供经研〔2024〕161号);《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海原县关桥乡10千伏王湾配变台区煤改电改造工程等12项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卫供经研〔2024〕163号);《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沙坡头常乐镇10千伏倪滩新居台区等4个台区煤改电改造工程等12项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卫供经研〔2024〕164号);《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海兴三河镇10千伏代店五队3号台区等4个台区煤改电改造工程等4项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卫供经研〔2024〕189号);《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海原县史店乡10千伏碾子沟台区等5个台区煤改电改造工程等13项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卫供经研〔2024〕190号);《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宁夏中卫中宁大战场镇10千伏兴业二队2号台区等7个台区煤改电改造工程等22项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卫供经研〔2024〕191号);《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沙坡头迎水桥镇10千伏郑口湾东台区等8个台区电压越限治理工程等16项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卫供经研〔2024〕193号);《国网中卫供电公司关于宁夏中卫沙坡头区10千伏522滨关线网架优化加强工程等6项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卫供经研〔2024〕218号)。
六、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宁夏中卫沙坡头区10千伏522滨关线网架优化加强工程等108项配电网项目估算表
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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