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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3/2020-00040
文  号:
卫工信发〔2020〕3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3月30日
标  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工信发〔2020〕36号

局各科(室)、中心:

现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办理。



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

办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20〕18号)精神,现就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提出以下办理工作方案。

一、承办任务基本情况

协办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协办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1件。

二、工作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3月31日前)。按照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责任人和办理时限,提出工作要求。

2.加强联系沟通(4月1日—4月10日)。承办科室认真研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内容,与主办单位承办人员进行沟通,明确具体办理内容、工作措施和意见。

3.开展调研办理(4月11日—6月10日)。承办科室围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策提案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开展实地调研,认真办理。

4.初步答复(6月11日—6月20日)。各承办科室结合调研情况,拟定初步答复意见,6月20日前将办理情况报主办单位汇总。

5.正式答复(6月21日—9月20日)。加强与主办单位对接,根据代表、委员对初步答复情况的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措施,9月20日前将办理情况再次报主办单位汇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工作责任。为了扎实做好办理工作,保质保量办好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关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责任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是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把办理工作作为转变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有效途径,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切实做好办理工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积极与主办单位沟通,采取下基层调研、查依据、找政策、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等方式,提高办理质量。要主动配合,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年中和全年办理情况分别于6月20日和9月20日前报主办单位汇总。

(三)强化督导沟通,及时完善档案资料。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纳入我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进行严格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办理任务的,按规定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的责任。办公室要经常性提醒督促各责任科室,按照程序、时限、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同时,各责任科室要及时整理办理工作档案。


附件:

1.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分工方案

2.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3.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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