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卫教通〔2022〕45号各县(区)教育(体育)局: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22〕25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涉及教育的20条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盯主办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18件、协办2件工作任务,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扎实做好办理工作,确保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的目标。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办理建议和提案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坚持把提案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提案按照“定责任事项、定责任科室、定责任人、定牵头领导、定完成时限”的“五定”工作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办理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办理水平。
2.办理工作时限。涉及我局办理的政协提案要安排专人及时与提出建议的政协委员面对面沟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所有提案要在9月30日前予以答复。
3.办理答复规范。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案中负责协办的要报送主办单位,负责主办的要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答复(详见附件3),向委员复文需附《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详见附件4),复文须经主要领导审签,以正式文件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审定后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并报市政协提案委。答复格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报。涉及我局主办的提案办理结束后,各牵头科室要将答复件、签批件、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报局办公室1份(电子版发至邮箱:zwsjyj@163.com)。
4.强化分工协作。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提案,要积极联系,相互配合,属我局主办的,及时向协办单位呈送协办函。涉及几个科室办理的提案,排在最前面的科室为主办科室,主办科室要主动与协办科室沟通,协办科室要积极协助主办科室汇总有关意见并答复委员。局办公室要通过内部督查督办机制,认真落实《中卫市教育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督促、事后有检查,确保办理工作圆满落实。
中卫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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