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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0/2018-06327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责任部门: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计财科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2月13日
标  题:
中卫市文体新广电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

中卫市文体新广电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部门职能

  (一)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规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改革;规划指导、组织文体广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负责管理全市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培养文艺、竞技体育后备力量,推动各门类艺术和竞技体育的发展;协调组织大型、重要文体活动,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镇乡、社区的文化体育工作;负责体育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等级运动员的申报和审批。

  (三)负责管理全市图资、文博、新闻出版业;拟订图书、出版、文博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组织实施重点文物单位的修缮;加强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四)负责拟订发展规划并指导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广电产业(市场);审查外省(区)、市、县文艺团体在本市的演出事宜;监督全市文体广电产业和文体广电经营活动,依法进行文体广电行政执法。指导、监督、促进全市新闻出版和印刷产业的健康发展。

  (五)负责全市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指导监督经营活动。

  (六)指导和协调全市群众体育、社会体育、民族体育、学校体育事业;依法对体育市场、体育产业及经营活动进行宏观管理。

  (七)开展培养竞技体育专业人才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竞赛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团参加国际、国内和重大体育赛事;承办国家和自治区体育部门委托举办的体育运动会和体育赛事;负责市级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的组织和单项竞赛的组织管理;审批各竞赛项目全市最高记录,申报自治区级记录。

  (八)承担对全市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监督检查的责任。审核、报批先进出版单位和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二级批发单位;对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全市著作权工作,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

  (九)承担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审核和报批全市有线电视播出前端的建立和撤销;审批全市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站的建立和撤销;管理和审批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和审批全市电影放映单位。

  (十)承担指导广播电视宣传、监管广播电视和有线网络播出的节目内容和技术质量的责任。监管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对开办视频点播业务进行审核、报批;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安全进行调度和管理;监管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完整发射、转播和传输中央和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广播影视科技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规划、指导和推进广播影视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的开发应用;负责申报科研成果和推广应用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落实农村广播影视发展规划和政策,管理全市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协调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社团的资格审查、上报和业务指导工作;做好对外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中卫市文体新广电系统由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和5个直属事业单位(中卫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中卫市体育中心、中卫市图书馆、中卫市文化馆、中卫市文物管理所)组成。本系统核定编制共计80人,实有在编在职71人,其中局机关核定编制23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21人,控编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聘用人员1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核定编制6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聘用兼职会计1人;市体育中心核定编制10人,实有人员8人;市图书馆核定编制15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5人;公益性岗位13人,“三支一扶”1人,聘用人员1人;市文化馆核定编制17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5人,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聘用人员2人;市文物管理所核定编制9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8人,公益性岗位人员5人,聘用人员3人;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1.88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1.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410.70万元;市文化馆289.94万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64.38万元;市图书馆264.78万元;市体育中心128.75万元;市文物管理所153.33万元。支出预算包括:1、文化体育与传谋支出977.06万元,其中: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308.90万元;市文化馆205.41万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48.70万元;市图书馆200.40万元;市体育中心93.30万元;市文物管理所120.35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83万元,其中: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58.71万元;市文化馆49.93万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8.36万元;市图书馆36.85万元;市体育中心19.58万元;市文物管理所18.40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78万元,其中: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23.84万元;市文化馆18.86万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3.58万元;市图书馆14.73万元;市体育中心8.12万元;市文物管理所7.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21万元,其中: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19.25万元;市文化馆15.74万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3.74万元;市图书馆12.80万元;市体育中心7.75万元;市文物管理所6.93万元。

  二、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21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其中: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352.52万元;市文化馆269.10万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61.45万元;市图书馆216.98万元;市体育中心124.59万元;市文物管理所114.17万元。

  公用经费72.0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交通补贴(个人)、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它商品服务支出等。其中: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44.18万元;市文化馆8.84万元;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2.93万元;市图书馆7.80万元;市体育中心4.16万元;市文物管理所4.1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市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01万元,其中: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14万元;市文化馆12万元;市图书馆40万元。市文物管理所35万元。1、局机关14万元主要包括扫黄打非5万元,文化体育工作经费9万元;2、市文化馆12万元主要包括免费开放资金10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费2万元。

  3、市图书馆40万元主要用于图书购置;4、市文物管理所35万元主要包括北山大麦地岩画保护费20万元,长城保护费10万元,免费开放资金5万元。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卫市文体新广电系统2018年 “三公”经费计划支出12.30万元。其中局机关7万元,市文物管理所4.80万元,市图书馆0.5万元。

  四、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系统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卫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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