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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7/2024-00051
文  号:
卫农发〔2024〕23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4月19日
标  题:
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通知

卫农发〔2024〕23 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中卫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2024年度中卫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卫双随机办发〔2024〕1号)要求,现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快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增强监管合力,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进行,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运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中。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统一使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9〕5号)、《自治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数办发〔2021〕13号)工作要求,农业领域各类监管统一使用全区“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称“自治区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各单位依据市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和部门联合检查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事项名称、抽查内容、方式等,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依据本单位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本单位2024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含本单位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参与的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平衡规划好抽查时间,避免比例过高、频次过密和抽查时间集中而造成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各项抽查检查任务应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

(三)持续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两库”。各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单位职能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继续完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事项清单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并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相关信息及时归集到自治区平台。

(四)严格实施抽查检查。在抽查检查实施前,要制定详细的抽查工作实施方案,便于抽查检查事项的可操作性和抽查检查结果的认定。要依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查检查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流程和要求,有序推进本单位内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确保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单位要在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100%记于企业名下,通过自治区平台进行公示,推进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联合奖惩对象认定制度,将抽查检查结果纳入抽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适应新形势下对监管工作的要求,加强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局属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责任。种植业科整合农技中心执法力量做好农药、种子、化肥、农机等监督管理工作;畜牧水产科整合动物疾控中心、畜牧水产中心执法力量做好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科整合农检中心执法力量,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局属相关单位根据《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完善监管平台的“两库”,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三)做好协同配合。积极落实农业农村厅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反馈,执法联动,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四)营造良好环境。强化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知晓了解监管领域监管方式的转变,为推进农业监管方式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农业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农业监管领域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管的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局属相关单位于检查结束后20日内将《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现场检查记录表》和检查情况反馈至市场监管科建档。


附件:1.中卫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中卫市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4年)  

      3.双随机检查记录表

      4.市场主体信息表  

      5.执法人员信息表



中卫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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