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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2-00508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5月05日
标  题: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两县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中的热点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围绕群众投诉举报多、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监 管执法,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重点查处老年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免费旅游、健康咨询、赠送礼品、专家讲座等方式推销“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的行为。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问题。

(二)重点查处青少年儿童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使用误导性表述对近视防控产品、儿童化妆品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在线培训机构、早教机构等对师资、培训效果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三)重点查处"她经济"消费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医疗美容、植发等机构通过虚构、夸大自身资质或从业人员资质,对医疗美容效果或产品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二、聚焦重点商品和重点领域的侵犯知识产权问题,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紧盯农产品、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等重要商品,以及技术、数据等重要要素市场,打击商业标识仿冒混淆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为商品和要素自由高效流动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一)重点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盗窃、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员工或者前 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离  职后违反保密协议约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重点查处仿冒他人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混淆行为。严厉打击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农资产品行为。在医疗机构周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生产、销售仿冒混淆防疫用品、食品、日用品的行为。

(三)重点查处仿冒企业名称字号的混淆行为。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与行业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国有企业等有一定影响的名称、简称、字号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是他人商品或者与 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

三、聚焦商业营销中的焦点问题,着力构建良好竞争生态

紧盯商业营销重要环节,依法严厉查处妨碍公平竞争,影响 经济运行效率和质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环境。

(一)重点查处医药购销、医疗设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环节套取资金用于商业贿赂行为。流通环节医药 企业虚构业务事项套取资金,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虚设活动 套取资金,用于“带金销售”,以赞助费、讲课费等名义给付“回扣”进行利益输送的商业贿赂行为。假借捐赠、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捆绑销售药品耗材实施商业贿赂行为。

(二)重点查处中介服务机构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涉税中介通过各类媒体、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对涉税服务内容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房产中介对房源信息、功能配套、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三)重点查处利用跟帖评论、测评结果等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严厉打击通过雇佣专业“水军黑公关”等炮制、传播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信息的行为。组织、指使第三方测评机构虚假测评,故意抹黑、打压竞争对手的行为。故意传播他人编造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实施商业诋毁的行为。

四、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为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统筹防范竞争失序和预留创新空间,加大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促进技术创新进步,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一)重点查处网络"二选一"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搜索降权、商品下架等方式,干扰其他经营者之间的正常交易,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二)重点查处流量劫持、数据爬取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  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 入自己或者他人产品的行为。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 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 户点击的行为。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三)重点查处直播带货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虚构  剧情的"剧本营销""话题营销"和虚假"海外代购"等营销行为。商品与实际货品不一致、对商品功效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实施"饥饿营销",对交易信息、用户评价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四)重点查处刷单炒信、口碑营销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采 用伪造口碑、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方式进行营销的行为。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的行为。虚构收藏量、点击量、关注量、点赞量、阅读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推进计划。对重大疑难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市局,统筹调度执法力量,实时跟踪查办进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积极创新突破,及时总结提炼监管执法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务求取得执法实效。

(二)强化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市局要加强对县局和分局的督查指导,协调和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

(三)注重宣传,做好统计报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多 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情况, 曝光典型案件,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公平竞争氛围。两县局和各分局要安排专人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各单位于2022年5月18日前报送联系人名单,从2022年5月开始至12月,每月18日前将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局综合执法局,同时报送重大、典型案件的处罚决定书等信息。

(联系人:马欣;联系电话:7034315;邮箱:zhzfj7034315@163.com)


附件:1.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

  2.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联系人名单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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