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7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项目受理批准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规程(试行)>的通知》(宁环发〔2020〕18 号)有关规定,现将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8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实质审查。对发现建设单位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撤销批准决定并依法进行查处;对发现项目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撤销批准决定。
联系电话:0955-7630029(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电话:0955-7012209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6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全本链接(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全文)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全文) |
1 | 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NCM正极材料项目 | 宁夏中卫工业园 | 宁夏中化锂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