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卫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通知
卫住建发〔2022〕75号中宁县、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中卫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房建市政工程标准化考评及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22〕17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有效评价施工企业2021年度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根本上管控化解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不断促进建筑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考评为手段,引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设,用标准化考评内容规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行为,强化施工过程风险管控,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促进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全军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马逸为 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负责人
徐志秀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成 员:张 华 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科员
任紫莹 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科员
李守国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总工
冯红宇 质量安全专家(抽调人员)
卢定业 质量安全专家(抽调人员)
三、考评时间
2022年9月15日—9月26日。
四、考评内容
严格按照《宁夏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宁建<建>发〔2018〕13号)文件要求,对全市辖区内建筑企业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资质和机构与人员管理、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质量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法规标准和检查工具配置和政策传达、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源管控及安全措施费的使用、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行业日常监管等10个方面进行考评。
五、考评等次
(一)对有在建项目考评的企业,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90分)、“合格”(70-80分)、“基本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等次。
(二)对无在建项目考评的企业,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两个等次。
六、工作要求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考评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发现考评领导小组成员有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各辖区内施工企业积极参加考评活动。各施工企业要派专人负责考评资料的报送,及时对接考评时间安排,确保顺利、高效完成考评工作。
(三)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认真准备,及时申报,按照本次考评内容(附件1),对标对表,全面收集整理考评材料,及时完成企业自评。如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隐瞒安全生产事故、或在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联系人:任紫莹
联系电话:0955—7067699
附件:1.2021年度中卫市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表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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