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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13-14930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3年07月03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沙坡头区主干道路违章建筑违法占地整治“五定”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沙坡头区主干道路违章建筑违法占地整治“五定”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中心管理所、执法支队:

  为扎实做好沙坡头区拆迁整治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五定”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3〕181号)要求,经研究,制定了《沙坡头区主干道路违章建筑违法占地整治 “五定”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主干道路违章建筑违法占地

整治“五定”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的通知》和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涉及拆迁整治战役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3〕233号)精神,扎实做好沙坡头区拆迁整治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工程“五定”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3〕18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及内容

  以沙坡头区境内1条高速、3条省道沿线两侧为主战场,对可视范围内违章、废弃建筑拆除,治理落差较大沟壑,回填采矿坑(场),使其与周边地貌相对协调。

  二、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1、拆除违章建筑。将道路两侧各200米范围内无土地使用手续违章建筑物、堆料厂予以清除,对无证盗采资源的予以取缔关闭,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完成时限:2013年8月15日

  2、整治矿山环境。对主干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关闭、矿业权灭失、长期废弃的的采矿场(坑)予以回填;合法开采的,由采矿权人进行回填平整后,调整到不可视区域。对因采矿形成的高陡边坡进行恢复治理,使其与周边高差相对一致。

  责任单位:地质矿产科

  完成时限:2013年8月15日

  三、进度安排

  1、调查摸底及编制实施方案阶段(2013年6月19日-25日)。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编制五定方案,明确整治路段位置、责任事项、工作量、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时限。

  2、实施阶段(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31日)。完成主干道沿线视线范围内违章、废弃建筑物拆除,达到拆除相关标准;迁移、调位的采矿点得到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陡坡深沟整理工程任务全面完成,使主干道路沿线环境焕然一新。

  3、验收阶段。(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15日)。进行竣工验收,要求实施单位根据验收意见进行工程整改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拆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永华为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金栋为副组长,地质矿产科、执法监察支队、耕保科、土地利用规划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国土资源局主干道路拆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拆迁整治全面工作。涉及任务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有关单位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协助媒体全面宣传拆迁整治工程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时报道支持工程实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从事拆除整治工作的干部要耐心向涉及动迁的群众和企业做细致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使广大群众充分理解支持拆除整治工程。

  3、周密部署,分工协作。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过整合资金、整合项目、整合力量,形成强大整治合力,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不能诱发上访事件。

  4、强化监督,确保质量。领导小组要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对进度快、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顺利完成拆迁整治工作任务。

 

  附件:沙坡头区主干道路违章建筑违法占地整治 “五定”方案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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