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卫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
(二)负责市青联、市少工委日常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市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三)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四)组织全市青团员青年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团委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宣传、协调和监督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七)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调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工作。
(八)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树立、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九)负责全市各级团组织搞好青少年事业发展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市“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二、单位预算构成及人员情况
从预算构成看,团委中卫市委员会属于本级部门预算单位。团委中卫市委员会核定编制7名,实际在职干部7名。在职干部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2名,正科级1名,科级以下干部3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2.52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4.89 万元、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9.49万元、医疗保险支出4.0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07 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74.8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据增加3.18万元,增长0.04%。其中:人员经费72.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安排项目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党建带团建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少先队建设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接待费。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与2017年预算一致,无变化,没有超出可控数额。
2018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无预算绩效情况。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