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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2020-06-10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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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0〕39号)精神和2020年招生入学计划,结合沙坡头区教育实际,现就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划片范围及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解读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一)小学入学

2020年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各学校要确保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不得接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具体划片范围如下:

1.中卫一小:鼓楼东西街以南、怀远南街以西、南苑路以北、向阳步行街至原西城供热公司西边小巷以东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美利城市花园、美利2期、美利南花园、紫润华庭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南苑路以南及文昌南街以西敬老院家属楼、卫生系统家属楼、印刷厂家属楼居住的适龄儿童。

2.中卫二小:鼓楼西街以北、鼓楼北街以西、新墩北街以东、铁路线以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城北村的适龄儿童。

3.中卫三小:鼓楼北街以东、和睦巷至李家大桥以西、铁路线以南、鼓楼东街以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

4.中卫四小:向阳步行街至原西城供热公司西边小巷以西、鼓楼西街以南、南苑路以北、新墩路以东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南苑路以南、阳光巷以西、瑞丰路以东、中央大道以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

5.中卫五小:阳光巷以东、文昌南街以西、南苑路以南、中央大道以北范围(南苑路以南及文昌南街以西敬老院家属楼、卫生系统家属楼、印刷厂家属楼除外)居住的适龄儿童;水木兰亭居住的适龄儿童。

6.中卫六小:南苑东路以南、蔡桥路以东、迎宾大道以西、中央大道以北范围(迎宾一号、物华林居除外)居住的适龄儿童;在东关新村、东关小康楼、康民花园、美利东方明珠、文萃家园、雍楼新村居住的适龄儿童。

7.中卫七小:鼓楼东街以北、和睦巷至李家大桥以东、十里水街以南、福润苑小区(含)以西居住的适龄儿童;鼓楼东街以南、怀远南街以东、南苑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范围(除东关小康楼、康民花园、美利东方明珠、文萃家园、雍楼新村)居住的适龄儿童。

8.中卫八小:中央大道以南、鼓楼南街以西、机场大道以东滨河路以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中央大道以南、鼓楼南街以东、秀水街以西、平安路以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大板村、新墩村、炭场子村的适龄儿童。

9.中卫九小:中央大道以南、怀远路以东、迎宾大道以西、滨河路以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中央大道以南、前进路以东、怀远路以西、平安路以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

10.中卫十小:和睦巷以东、十里水街以北、宁钢大道以西居住的适龄儿童;双渠村、赵桥村、谢滩村、白桥村、新滩村、柔新村、曹闸村、史湖村、瑞应村、美利村、冯桥村、白湖村的适龄儿童;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11.中卫十一小:中央大道以北、瑞丰路至新墩北路以西、机场大道以东、铁路线以南范围(含上游新村、三合家园、江元隆府、金沙国际、康乾雅苑、宜居家园、碧桂园、黄河明珠)居住的适龄儿童;涝池村部以东的适龄儿童。

12.中卫十二小:迎宾大道以东、滨河路以北、鼓楼东街以南、宁钢大道以西居住的适龄儿童;物华林居、迎宾一号、和顺万家居住的适龄儿童;黄河花园一期、二期居住的适龄儿童亦可选择到中卫十二小就读。

起始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具备以下相应条件:①第一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居住,具有户口证明以及房产证或宅基地证。②进城经商人员子女,具有户口证明以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交税正式票据、租房合同(租房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提供水、电、物业费票据)。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有户口证明以及务工单位证明、用工合同、工资发放册、租房合同(租房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提供水、电、物业费票据)。④在服务片区内购买房屋人员的子女,具有户口证明以及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发票,且入学者与购房者必须是父子或母子关系,旁系和隔代关系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非市区户籍且无自购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到中卫八小、中卫十小、中卫十二小就读,其它农村学校入学范围不变。

(二)初中入学

文昌镇、滨河镇各完小以及第十小学的毕业生,根据市区中学分布及入学计划,结合毕业生原就读小学位置、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就近划片入学、统一调剂的原则,分别到中卫二中、中卫三中、中卫四中、中卫五中、中卫六中、中卫七中就读。具体划片范围如下:

中卫二中:鼓楼西街以南、鼓楼南街以西、中央大道以北、涝池村以东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中卫三中:鼓楼南北大街以东、中央大道以北、怀远路以西、长城东街以南居住的小学毕业生;长城东街以北、铁路东园市场巷以东、铁路线以南、怀远路以西居住的小学毕业生(铁路东园小区除外)。

中卫四中:怀远路以东、中央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西、铁路线以南居住的小学毕业生;铁路线以南、迎宾大道以东、南苑东路以北、宁钢大道以西居住的小学毕业生,以及中卫十小的部分就近毕业生。

中卫五中:铁路线以南、鼓楼北街以西、鼓楼西街以北、涝池村以东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火车站广场以东、长城东街以北、铁路东园市场巷以西、铁路线以南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官桥村、沙桥村、韩闸村、八字渠村的小学毕业生;中卫二小的小学毕业生;铁路东园小区、西园小区居住的小学毕业生。

中卫六中:中央大道以南、秀水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大板村以东居住的小学毕业生;中卫八小的毕业生。

中卫七中:中央大道以南、秀水街以东、滨河大道以北、宁钢大道以西居住的小学毕业生;迎宾大道以东、南苑东路以南、宁钢大道以西、中央大道以北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双桥村、郭营村居住的小学毕业生;郭营小学的毕业生。

非市区户籍且无自购房的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到中卫六中、中卫七中就读,香山乡各小学的毕业生统一到市区初中学校就读。

二、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报名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和中专)招生实行“两考合一”的办法,即一次考试,按志愿分别录取,所有考生一律由原初中毕业学校组织报名。

(二)组织考试

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中综合素质评价以市教育局印发的《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依据,文化课考试按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志愿填报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并明确填报是否同意调剂。

(四)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按照自治区下达的招生计划与考生文化课及综合素质考评成绩,结合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政策照顾条件,划定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录取分数线。普通高中录取采取“单一志愿,统一划线,分别录取,差额调剂”的方式,即:考生选择填报中卫中学、中卫一中其中一所学校,并在志愿表相应栏目中明确是否同意调剂。录取时,按上线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未录满招生名额的学校,从填报另一学校志愿并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中调剂招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0〕39号)精神,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60%的名额,依据报考人数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五)录取照顾条件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户口本和相关证件加10分。

2.残疾家庭考生,凭户口本和相关证件加10分。

3.烈士子女凭相关证件加20分。

4.因公牺牲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警察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凭相关证件加15分。

5.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警察的子女凭相关证件加10分。

6.现役军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10分,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军人的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20分。

7.中卫六中以及沙坡头区东台学校、西台学校、兴仁中学、康乐学校的考生加10分。

8. 农村计划生育“自治区少生快富扶贫工程”项目户子女凭相关有效证件加10分。

9.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支援湖北或在定点医院治疗确诊患者的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加10分;因抗击疫情牺牲的医护人员子女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可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30分,其中:符合1、2、7、8项中多个条件的累计不超过20分。符合照顾条件的各类证件须在报名时提交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报名结束后不再认可。


相关链接关于做好2020年市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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