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公开相关要求,为加强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预算公开化、透明化,现将中卫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中卫市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法规、政策;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指导各旅游区控制性规划的编制和开发建设。
(二)研究拟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培育和拓展旅游市场;负责全市旅游行业的整体包装和对外宣传以及重大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市场营销;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三)按照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景区控制性规划,抓好各景区(点)基础设施和游乐项目的开发建设。
(四)负责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价、开发利用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旅游开发建设中对旅游资源及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五)负责各旅游景区(点)、度假村、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特种旅游项目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审核报批国内、国际旅行社;审核、申报星级酒店和绿色餐饮企业;对旅游景区(点)、旅游公司等相关旅游开发经营企业在设立前进行审核。
(六)依法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七)负责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中卫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为中卫市本级预算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3名(含1名工勤人员)。现有在编在职人员11名,其中:处级干部3名,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2名,科员2名,聘用编制1名。
三、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4.08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89.08 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89.0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据增加24.45万元,增长12.9%。其中:人员经费180.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2.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安排项目支出15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减少5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培训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旅游宣传、旅游规划等费用。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与2017年预算一致,无变化,没有超出可控数额。
2018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无预算绩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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